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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夹城“互联网+义务植树”基地认养活动启动

时间:2020-03-13 14:29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草长莺飞三月天,​扬州城里触目可及的生态绿,将再次成为全国焦点。 为了增强广大市民爱绿护绿,从我做起的意识,调动大家参加树木管理和养护的积极性,这个春天,宋夹城互联
 
草长莺飞三月天,​扬州城里触目可及的“生态绿”,将再次成为全国焦点。
为了增强广大市民“爱绿护绿,从我做起”的意识,调动大家参加树木管理和养护的积极性,这个春天,宋夹城“互联网+义务植树”基地认养活动正式启动。 
 

 
认养原则
(一)自愿参与原则
全市群众、社会单位、各界人士均可参加树木、绿地认养。
(二)长效管理原则
建立树木、绿地认养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日后认养工作得到持续、有序开展,同时建立认养管理档案。
(三)实名挂牌原则
对于认养的树木、绿地将采取实名挂牌的办法,以弘扬主人意识,讴歌美好心灵。
(四)费用自愿原则
为使树木、绿地得到更好的养护,鼓励和提倡认养个人或社会单位在绿化养护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自愿投入资金,达到养护、美化的目的和心灵上的享受。
 
认养范围
树木认养目前划分5个区域:①垂丝海棠②女贞香樟③美人梅④春梅园⑤银杏。
绿地认养限规定区域的园区公共绿地。
 
活动时间
2020年3月11日——2020年4月30日
 
认养程序
1、由宋夹城风景区管理处提供可认养的树木和绿地,标明树种名称和绿地区域。
2、申请人或单位填写认养协议,办理有关认养手续。
 
认养的年限及形式
1、认养的年限:认养期限最低不少于1年。
2、认养的形式:以资代劳(认养人或社会单位按扬州市绿化养护等级标准提供资金,委托宋夹城风景区管理处对认养树木、绿地进行养护管理。)
 
 
认养者的权利与责任
1、认养的树木、绿地一律给与挂牌,社会单位或个人也可以自行命名。树木认养牌、绿地认养牌由宋夹城风景区管理处统一挂牌,并在树木或绿地认养牌上注明认养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2、认养者不得以任何理由在认养的树木、绿地内增加建筑物、构筑物,不得改变绿地性质和功能,不得改变树木的自然状态。
3、认养者不得利用所认养的树木、绿地从事任何商业活动,获取经济利益。
4、若认养者或认养单位未按要求进行认养认管或不能及时提供管养经费,宋夹城风景区管理处可提出限期整改,否则摘除认养牌。若违反有关绿化法规,则依法处理。
5、认养者或社会单位享有相应时限的名誉展示权;有获得证书的权利。
6、认养者或认养单位发现养护过程中未按协议或技术规范进行养护,至绿地、树木毁坏严重,有要求进行整改的权利。
 
 
委托养护方责任与义务
1、保证树木成活,如树木未成活要负责及时补植。
2、在认养期间按照约定定期维护(浇水、施肥、除草、打药、松土、修剪)。
 
 
费用标准
参照扬州市市级城市绿地和树木认养费用标准:
1、城市树木小乔木、花灌木,每年100元/株。
2、乔木(常绿胸径22㎝以上,落叶胸径25㎝以上),每年300元/株。
3、城市绿地:一级养护地段,5.5元/㎡。
4、城市绿地:二级养护地段,4.2元/㎡。
5、城市绿地:三级养护地段,3元/㎡。
 
 
咨询电话
宋夹城风景区管理科:82160166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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